味精新的國家標準將于2007年12月正式實施。新國標要求,味精產(chǎn)品必須無肉眼可見雜質,且沒有異味。增鮮味精,谷氨酸鈉含量不小于97%,添加劑含量不得超過3%。標準將新增對味精產(chǎn)品的分類,并將增加對加鹽味精和增鮮味精的理化要求。
據(jù)悉,標準按添加成分,將味精產(chǎn)品分成三大類:即普通味精、加鹽味精和增鮮味精。加鹽味精是在谷氨酸鈉中,定量添加了精制鹽的均勻混合物;增鮮味精則是在谷氨酸鈉中,定量添加了增鮮劑,其鮮味度應超過混合前的谷氨酸鈉。
味精的主要成分是谷氨酸鈉,是腦組織氧化代謝的氨基酸之一,對改進和維持丘腦的機能十分重要。此外,它還有降低血液中氨含量的作用,可作為精神病人的中樞及大腦皮層補劑,還可改善神經(jīng)有缺陷兒童的智力。
一般情況下,每人每天食用味精不宜超過6克,否則,就可能產(chǎn)生頭痛、惡心、發(fā)熱等癥狀;過量食用味精也可能導致高血糖。老年人及患有高血壓、腎炎、水腫等疾病的病人應慎重食用。
谷氨酸鈉在120℃以上會發(fā)生化學變化,有輕微的毒性。
提示:食用味精有禁忌
1.堿性食品:與海帶、魷魚等容易發(fā)生化學反應,產(chǎn)生一種具有不良氣味的谷氨酸二鈉,失去調味作用。
2.酸味菜系:味精遇酸性物質不易溶解,酸性越大,溶解度越低,加入味精不起作用。
3.加工餡料:做餡料時放入味精,不論是蒸或煮,持續(xù)的高溫會使味精變性,失去調味的作用。
4.魚蝦鮮蔬:特別新鮮的蔬菜、蘑菇、雞和產(chǎn)于河海中的魚蝦,本身具有一定的鮮味,加味精反而口味不佳。